《团结报》消息
60年前,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表达了中国人民多年的心愿,反映了社会各界长期的民主诉求,立即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响应。1949年9月,有46个参加单位、662名代表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从此一种崭新的民主形式—— 协商民主在中华大地上创立、发展起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正如中共中央在2006年2月《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所总结表述的:“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山东民盟组织诞生于烽火连天的解放战争年代,是最早在山东建立组织发展成员的民主党派之一。山东民盟六十余年的历史,是山东省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缩影,是协商民主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展的真实写照。1947年和1948年,民盟在山东建立了青岛、济南支部,接受民盟中央直接领导,发展组织、迎接解放。新中国成立后,山东民盟积极投身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共中央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与此同时,山东民盟成立了青岛、济南两个市委会。1963年3月,民盟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民盟山东省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民盟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为指导,紧紧围绕山东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在我省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新贡献。特别是2005年和2006年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依据中央意见精神,分别制定了符合山东实际的措施,我省多党合作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之一。山东民盟广泛地参与到各种形式的协商民主之中,迎来了新的蓬勃发展。
政治协商更加频繁。过去五年,山东民盟主要负责人参加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政治协商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达30多次。就山东省“十一五”规划、重大人事安排、政府工作报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坦诚建言,对促进省委和省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参政议政更加深入。据五年来不完全统计,盟员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个人提案160余件,在省政协会议上提交个人提案460余件,17个盟市委向当地政协提交组织提案443件。这些提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建议被采纳。如“关于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几点建议”被纳入我省教育发展规划;“关于化解高等院校债务危机的几点建议”为减轻高校债务负担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国家实验室依民盟的建议而创建等等,不胜枚举。
合作共事领域更为宽广。目前,山东省盟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约800人,占盟员总数的10%以上。其中有全国人大常委1人、代表6人;省人大副主任1人、常委3人、代表5人;全国政协委员5人;省政协常委9人、委员41人;省政府参事2人。他们在国家为民主党派人士提供的政治平台上,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参与大政方针的制定执行,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180多位盟员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担任副处级以上实职。其中2位分别担任青岛市和德州市副市长,有7位担任大学的校长、副校长。
回顾协商民主的光辉起点,我们始终坚定地认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盟历史的、唯一的正确选择。当前,山东省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中共十七大和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参加山东团的讨论时,对山东的发展也提出了殷切希望。山东民盟要在中共山东省委和民盟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和民盟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全省7400位盟员的群体优势,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 (作者温孚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