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7月8日讯 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以来,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指导下,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在理论政策、实践成果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
非公有制经济新论述助力非公经济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党的重大会议中多次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作出全新阐述。中央领导也在许多重要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成为非公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2002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走访全国工商联时指出,十六大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作用,强调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
2004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工商联和民建联组讨论时指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是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在同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改进服务和加强监管,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层次和企业素质。”
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政协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上批示:“关于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似应有个统盘考虑,着手研究一些重大的政策性问题,最好能够形成一个指导性文件,此事由发改委、国研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同年7月,温总理再次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批示。8月,在浙江温州召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座谈会时,温总理再次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宪法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法律法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2月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上高潮。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也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作过重要指示。2003年9月,在全国工商联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贾主席指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不愧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2004年底,贾庆林主席在会见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建设者表彰大会代表时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要求,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今年3月,贾庆林主席参加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联组讨论时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非公有制经济理论政策日趋明确成熟五年来,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理论和政策随着外部形势和环境的变化而有了相应发展。
在非公经济人士社会属性方面,由肯定“他们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了力量”,到明确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实现了逻辑上的统一。
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强调了“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方针。党的十六大对各阶层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人们提出了“团结、鼓励、保护、表彰”的工作方针,为进一步完善非公经济人士工作总方针指明了方向。
由“爱国、敬业、守法”,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再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要求,标志着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求完整地体现了“建设者”的内在特征。
在各界广泛关注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进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省级工商联会长并进入政协领导班子的试点工作,开展了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深刻揭示了“优秀建设者精神”的内涵。
总结和提炼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提出要把参与光彩事业的表现作为评价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优秀建设者的重要条件。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光彩事业税前列支的文件。
非公有制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通过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同努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取得长足发展。2000年,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约为55%,2005年,已经达到65%左右,部分地区甚至达到80%-90%。
有了发展动力,非公经济显示出强大发展后劲。工业方面,2005年与2000年相比,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年共增长246%,年均增长28%。截止2005年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明的专利和研发的新产品分别占全国的66%和82%。此外,2000年到2005年间,非公有制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净增7000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从2000年的65%左右增加到2005年的75%以上。其中,2005年非公有制企业新增8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
随着企业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有全国人大代表136人、政协委员107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6人,省级人大代表630人、政协委员1100多人,省级工商联会长5人,担任各级工商联会长612人。
2004年12月,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北京接受中央统战部等五部委联合表彰,被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这100名建设者,以35-55岁的中青年人士为主,平均年龄47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3%,本科学历占25%;中共党员42人,民主党派成员12人,无党派人士46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20名,全国政协委员28名,有党的十六大代表4人;有10人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0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所在企业分布于工业、农业、建筑、批发零售、交通运输、服务等行业;100家企业资产总额达3721.46亿多元,销售总额达3059.58亿多元,年度纳税总额174.86亿元,企业员工总数达56.4万人;总计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现金24.5亿元,捐物价值12亿多元。
另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光彩事业成绩斐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参与实施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达到1.87万多人,实施光彩事业项目超过13544个,到位资金1069亿元,培训人员294万,安排就业300多万人,帮助548万群众摆脱了贫困,捐赠总额达130多亿元,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贫困地区群众的高度评价。 (来源:人民政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