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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是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小业主的简称。他们和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阶级属性不同,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独立劳动者。
在我国,从1953年起,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开始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按照马列主义原理,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对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小业主,采取合作组织的形式,引导他们走上集体经济的发展道路,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绝大部分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小业主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但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期间和之后,也有相当兰批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小业主随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一起,按行业实行了公私合营。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不能完全避免的。问题在于没有把他们同原来的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加以区别,相反把他们也称为“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并一样看待。
1956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领导人接见出席全国工商联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时,毛泽东提出要把一部分人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他说,对工商界80—90%的小户,可以不划入资产阶级范围内,就叫他们小资产阶级。自此以后,对区别“三小”工作曾多次作了调查、研究,并进行过试点,但由于长时期以来“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前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粉碎“四化帮”以后,1979年11月1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在全国范围进行了一次区别工作,即把一大批参加公私合营企业,但没有雇佣剥削或只有轻微剥削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小业主及其他劳动者,同本来属于资产阶级范畴的资本家、资本家代理人加以区别,明确他们原来就是劳动者,政治上和职工一视同仁。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胜利地完成了这项长久悬而未决的工作。根据统计,这次列入区别范围的共86万人,其中被带进国营、合营企业,原来属于劳动者的约70万人,原来是资本家、资本家代理人,现在也已成为劳动者的约16万人。
对这次区别工作,各方面都很满意。区别出来的劳动者普遍欢欣鼓舞,精神面貌大为改观。第一,怨气消除了。他们说,过去被当作“资产阶级”进行改造,十年内乱期间更吃尽了苦头,现在不再为“资本家”成分而苦恼了。第二,向共产党靠扰了。他们说,过去认为小鱼穿大串,资本家的帽子得戴到棺材里去,作梦也没有想到党和政府这样实事求是地把我们区别出来。第三,与其他职工的关系融洽了。过去被列入资产阶级队伍,和职工之间有“墙”有“沟”,现在“拆了墙,填了沟”。第四,后顾之忧解除了。过去戴着“资本家”帽子,妻忧子怨,子女亲朋受牵连,现在回到了劳动者队伍,全家欢喜,亲友祝贺。第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提高了。过去许多人在企业当“瞎子、聋子、哑子”,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现在是“喜庆头轻(去掉了资本家帽子)肩上重,愿为四化献终生”,不少人作出了显著成绩。
区别出来的劳动者的亲属子女也欢欣鼓舞,普遍反映:“区别一人,全家得福,恩及子孙!”“卸掉了出身不好的包袱,今后一定轻装前进,甩开膀子干四化。”
区别工作对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同胞也产生了好的影响。有的人区别为劳动者后,其在港澳台或海外的亲友来信、来电或专程回来祝贺,减少了对共产党的疑虑,有的积极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引进技术、设备和资金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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