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月5日 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在香港召开,决定恢复民盟组织。会议通过了《三中全会紧急声明》、《政治报告》、《全会宣言》、《今后组织工作计划》等决议案,并对中央领导机构作了调整和充实,由沈钧儒、章伯钧以中央常委名义领导全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