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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十年来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发展
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开始了一个新的纪元,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也面对着一个全新的发展环境。在影响民族传统文化变迁的诸多因素中,社会政治的变革占据着极重要的地位。从保留原始公社残余、保留奴隶制残余、保留封建农奴制的少数民族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过渡。整个过渡阶段,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由于政治制度的变革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全方位冲击。新的政治制度冲破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政治制度的束缚,生产力得到解放,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为此使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有了一个全新的条件。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政策。
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各级政府在民族地区建立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组织机构。各级政府积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组织各种文艺表演团队等。如各民族自治区、自治州,根据自己的情况,相继成立了本地区的文联和作协、剧协、音协、舞协、美协、影协和摄影学会。有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文艺工作者,成立了自己特有的文艺团体,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赞哈协会”,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大本曲协会”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科技文化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得到了大力弘扬。如在发展中华传统医药学过程中,采取措施发展了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学,组建少数民族医药学方面的研究院所和医疗诊所,使之在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健康服务过程中发展。据统计,全国民族医药医院已由1984年的76所发展到128所,其中有藏医医院52所,蒙医医院41所,维医医院26所,傣医医院1所。在有些地区的民族医院门诊量占全地区的40%。 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通过办学校、送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人才到内地学习等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作家协会通过它所举办的中央文学讲习所,吸收过一批少数民族的文学工作者加以系统培养。50年代后期,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高等院校和民族学院陆续开设了少数民族文学专业,有的地方还开办了艺术学校,一些多民族省和直辖市的高等院校以及各有关协会,相继开办了文艺理论班、创作研究班、表演艺术班,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专业艺术院校,如音乐学院、戏剧学院、电影学院等,多次为少数民族举 办了培训班、专业班,从而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人才。而其他方面的人才也得到了培养,还以民族医药为例,到目前为止,西藏、内蒙古、新疆都分别建有藏医、蒙医、维医院校和一些中等民族医药专科学校,而青海还在筹建藏医学院,甘肃中医学院开设了民族医药系,有的医学院校开设了民族医药专业。
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推动民族文化的交流和发展。通过举办汇演、评奖、展览、观摩,促进各民族文学艺术的交流、提高和发展。早在1950年,政务院邀请各少数民族参加国庆观礼时,就同时邀请各少数民族文工团来京演出,他们在首都舞台上展现了少数民族的丰富多彩的艺术,从而震动了北京和全国。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其以浓郁的民族特色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给新中国的文学艺术活动带来了无穷的活力,为新中国的文艺创作增添了新的光彩。同时,通过文学艺术的交流,增强了各族人民之间的了解,加强民族团结,各少数民族中一批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有艺术才华的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工作者迅速成长,在历史上第一次形成了一支少数民族作家和艺术家队伍,如满族作家老舍、蒙古族诗人纳·塞音朝克图、毛依罕、维吾尔族诗人尼米希依提、傣族诗人康朗英、赫哲族作家乌·白辛;一批专业的和业余的少数民族艺术表演团队建立起来,并活跃在少数民族的农村、牧区和城镇,全国著名的内蒙古乌兰牧骑就是一例;一批少数民族传统的文学艺术作品和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得到初步发掘整理,一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界艺术资料得到出版。
2.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得到了尊重。如国家的民族政策规定,少数民族固有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都受到尊重。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新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备受打击的年代。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得不到尊重,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文化政策得不到贯彻执行。一切与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相关的内容都受到极大的排斥;少数民族的文学成就被全盘否定,一大批有才华、有成就的少数民族作家遭到残酷的斗争和无情打击,有的人甚至被迫害至死;一些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优秀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作品被当做“毒草”、“叛国文学”、“异国情调”遭到批判,查禁,甚至销毁。
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又一重要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随着政治上的拨乱反正和民族政策、文艺政策得到重申和贯彻落实,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得到尊重和发展。同时,针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需要,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
1980年8月文化部和国家民委在《关于做好当前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节约的原则,注意采用少数民族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积极培养和发展业余文艺队伍,以适应少数民族文化生活的迫切需要;要充实巩固民族艺术表演团体,不断提高创作演出水平;要大力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电影事业,让少数民族看到、看懂、看好电影;要积极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和文化教育干部;要抓好民族文化艺术遗产的搜集整理和民族文艺理论的研究工作。
1979年文化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联合发起编纂《中国民间歌曲集成》、 《中国戏曲音乐集成》、 《中国民族民间乐器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曲艺集成》10大文艺集成,其中包括大量少数民族文艺资料。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刊物得到进一步发展,1981年创办了第一个全国性的专门发表少数民族作家作品的大型刊物《民族文学》。到1988年,全国各种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刊物已有一百多种,有的地方还创办了自己的诗歌、音乐、美术、影剧等专门刊物,其中有二十多种是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专门研究民族文学的刊物有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所的《民族文学研究》、广西的《民族艺术》、宁夏的《宁夏艺术》、《民族艺林》云南的《民族艺术研究》等。
1981年12月,文化部、国家民委、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民族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提出了具体要求:民族地区的高等艺术院校最好办成多科性的艺术学校,应以招收、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同时招收部分志愿从事少数民族文艺工作的汉族学生。在教育体制、教学内容和方法上,要适合少数民族的特点。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艺术学校,也要充分重视为本地区少数民族培养艺术人才,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时要实行择优录取和适当照顾相结合的原则。非民族地区的艺术学校,都要把帮助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作为自己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分别与民族地区建立对口协作关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工作者队伍日益壮大,许多老一代作家、艺术家在弘扬民族文化教育艺术、培养年轻一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青年文艺工作者正在成长起来。
4.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文化界出现了空前的百花齐放的局面,少数民族文化成为全国文化大花园中的奇葩。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不仅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还与市场经济相衔接,成为推动一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正如经济学家所预言的“今天的文化是明天的经济”。借助着更为现代化的手段,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走向世界。
5.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迁
民族传统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总是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政治经济相适应,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变化这个角度来说,变化的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承于一定民族的传统社会,同时也存在着与现代社会适应问题。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并在多方面影响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化方向和方式。当然,民族文化的变迁不是线性的,而是十分复杂和曲折的。在新中国不同的历史时期,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变迁的状况也不尽相同。
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大约17年的时间里,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总趋势是借助于现代文化手段得以记录、传播和发展,并迅速的变迁。经济方式的变化是这一时期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迁最有力的外部刺激,游猎的鄂伦春、鄂温克和渔猎的赫哲族走出森林,开始了定居的生活。刀耕火种的南方各族,通过积极组织合作社生产,发展精耕细作农业,从而大大提高各族的生产力水平,而且由于这些民族原始经济方式的变迁,其传统文化的赖以生存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从居住、饮食到思想文化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特别是传统的自然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各民族的一些成员都由于现代文化的传播而接受了科学的自然观。民族交往的加强,加快了各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吸收进程,少数民族受到主流文化全方位的影响,衣食住行也更为现代化。少数民族地区现代教育的建立,使民族地区成长起一批具有现代知识的知识分子,从而使之对民族传统文化有了更为理智的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有了发展的有利条件。民族地区的经济在这一时期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由此少数民族文化有了更新的内容。政府对民族文化发展的政策,促使民族传统文化借助了全新的形式变迁。这一时期民族文化的变迁处在一种自然状态,符合文化发展的—般规律。但是也存在着忽视民族文化变迁的复杂性,简单利用少数民族一些传统文化的现象。如简单地认为原始公社制残余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平均分配观念适于人民公社的组织,因而不顾客观实际,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组织方式的飞跃。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错误地将传统文化与“四旧”和封、资、修联系在一起,民族文化发展政策得不到贯彻执行,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受到极大的冲击。这是一段十分困难的时期,民族传统文化处在一种强迫性的“变迁”的阶段。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林彪、“四人帮”实行的文化专制的冲击,在“全国山河一遍红”时期,少数民族传统的文化形式转入了隐藏时期,从宗教信仰到衣食住行都与主流文化保持了高度的一致。
一些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受到了挑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90年代,民族传统文化经历了一个特殊时期。民族政策的重申和不断的完善,以及改革开放的发展,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真正得到了尊重。文化的客观规律也逐步为人们所认识,因此,才有了民族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在这一时期,民族传统文化最大的变化就是封闭性逐步被打破,文化发展与民族经济发展相结合。为了促进一些在生存条件极为困难地区的少数民族发展,往往采取异地迁移的措施,因此,对其传统文化的发展也相应地产生了深深的影响,如云南西双版纳勐腊县勐捧区上中良爱尼人就较为典型,这是一个有五十余户的村子,70年代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爱尼人从生存条件十分艰难的山区迁到现在这个坝子边上,由于地理环境的改变,他们生产方式由原来的刀耕火种、轮歇游耕变为固定耕种。这不仅使他们摆脱了以往靠天吃饭的局面。而且成为该乡生产发展、社会文明的村寨。爱尼人的传统观念认为,坝子是鬼出没的地方,人不能居住,过去他们把被认为身上附有琵琶鬼的人才赶到坝子上居住,而且要居竹楼(不同于其传统的住处)。如今的爱尼人都学习傣族盖起瓦顶竹楼,传统的宗教观念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可以说,传统文化的一切变化都是观念变化的结果。这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表现的更为突出。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更新观念,发展商品生产,通过对本民族传统用品的商品化,使带有浓厚民族文化色彩的少数民族手工艺产品走上了国际市场,增加了人们的收入。如广西龙胜的金竹寨70多户,360多人,1995年仅靠卖绣球一项收入就达15万元,金竹寨人唱道“旅游开发好处多,龙脊水酒洋人喝,绣球传情把客引,经薯芋头上了桌。”据报道,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周城村2000多户村民中有1400多户在农闲时节进行扎染加工,仅此一项户均收入超过2000元,产品远销世界各地。挖掘有特色的文化,成为—个地区发展的重要部分,甚至可以说,文化特色是一个地区发展的灵魂。
6.传统文化的现代化
一个民族的现代化道路,不仅与这个民族的经济发展相关,还与民族文化的现代化密切相关。没有民族文化的现代化,就没有了民族现代化的灵魂。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是民族文化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影响民族文化现代化的进程,还会从深层次上影响到民族现代化的进程。每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有其继承性,民族的发展只能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经历一系列的变迁,以适应其现代化的发展。因此,说一个民族可以全部抛弃其传统文化求得发展,犹如说让人自己揪着头发离开地球。
在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民族现代化中的地位时,我们不能不充分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落后的一面,不认识这—点,少数民族的现代化不过是纸上谈兵。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有许多优秀的成果,如在布依族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高度的人本主义精神、朴素的民主、平等思想、重视群体协调的贵和精神和求是务实的精神。这些精神曾在其民族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在今天仍然一味地遵守这些精神就无法与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比如,由于高度重视群体的和谐统一,强调个体归属群体,漠视人的个性能力,就不利于把人的自我意识引导到确立人的自主性的价值取向。难以适应要求人的个性自由、全面发展的现代化要求。而传统的男尊女卑、辈分尊卑、家长式的人身依附观念,造成人们习惯于逆来顺受,求稳守陈,安于现状,消极无为,从而无法激发和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个民族的成员普遍缺乏自主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民族整体现代化的发展显然是十分有害的。
观念文化对民族现代化的发展影响最深,在少数民族的传统观念中,与现代化要求相冲突主要有:
(1)价值观念与现代化的不适应性。中国的少数民族大多长期居住在边远地区,生产力不发达,与外界联系少,大多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与外界的商品交换是有限的,没有现代化的商品观念。大多数民族传统上都认为商业行为是不光彩的,以经商为耻。直到90年代,中国已经向市场经济转型,一些少数民族仍然还保持着这样的观念。据调查,广西某些地区的壮、苗、瑶等族群众认为穷才去做买卖,不卖东西也不买东西才是真正的富户。而在藏北牧区,每家每年都要耗费五六百斤酥油,按市场价格计算,至少也有五六千元的收益,但他们不愿意也不会走上市场,而是固守贫困,等待救济。苗旗姑娘出嫁前要花上几年的时间缝制一身精美的衣服,并以此为荣和财富,但不肯到市场上出售。
(2)落后的消费观念。在南方一些民族地区,“穿在银上,用在鬼上,吃在酒上”成为对这些民族消费观念的一个生动写照。由于原始宗教信仰的影响,一些民族中普遍存在着杀牲祭鬼,而且往往耗资巨大。如大小凉山的彝族社会鬼神观念极为普遍。葬礼被视为高于其他一切礼仪的大事,每逢死人都要通过隆重的葬礼祭祀来超度亡灵,届时需要牲牛数头甚至几十头,以及大批猪羊鸡等,费用极高,常可使有的人家倾家荡产。据调查,冕宁县一个村仅在20天内,有四起丧病活动,这四家共用粮675斤,酒376斤,牛6头,猪16只,羊19只,鸡21只。宗教专职人员增多,凉山州雷波县的专职宗教人员“苏尼”、“毕摩”在1986年有74人,到1987年增至125人;美姑县的一个区,1984年有241人,1986年8月达290人,其中青少年196人,占总数的67.7%。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几乎所有的村子都重修了佛寺,佛爷们都被请回寺院。据调查,解放初期,勐海县—个村、一个寨有一座佛寺,全县共有佛寺268所,大小和尚5600多人。到1984年,全县仍有佛寺232所,佛爷255人,和尚4384人。许多青少年辍学进人寺庙,一般来说,送—个和尚进佛寺,要花掉几百元,要买酒、买菜、买牛来请客,认干爹,还要做黄被、袈裟也要花钱,有的人家送一个和尚进入寺庙,往往要卖光家里的粮食,用完家里的钱。过多地将收入用于“鬼”上,不但增加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会使本来就很贫困的少数民族群众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此外,宗教信仰也剥夺了人们的主体意识,削弱了人们对其自身在实践活动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妨碍人们在实践过程中作为主体应有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的发挥,不利于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接受、运用科学技术知识,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
(3)原始平均主义的负面影响。平均主义表现在消费方面就是很多少数民族中盛行“共食”,如彝族以“一家有,大家有”为天经地义,而布依族则推崇“有肉同吃,有酒同喝”。据调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的一个地区,逢年过节,不论哪家杀猪羊,附近的人家全来分享。一年到头辛苦养了一年的牲畜,一两天就吃光了。平均主义在生产上则表现为,要求平均分配,反对先富,在社会心理和行为规范上要求类同,反对与众不同。由此则形成了排斥冒尖、竞争的社会风气,使人们缺乏进取、创新精神。
(4)在少数民族传统的饮食文化中,酒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很多少数民族对酒也有着特别的感情。与此相反,大多数民族地区,土地贫瘠,粮食产量不高,人均粮食占有量也不大。但是,饮酒之风盛行,有些少数民族认为“饭可以不吃,酒不可以不喝”。一年用于酿酒的粮食户均可达千斤。云南省贡山县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只有三万余人,1985年农村人口平均纯收入仅124元,可当年销售的酒量却高达70万斤,人均饮酒支出达20多元。据统计,澜沧县的一个区在80年代中后期,年实际收入为8449元,人均88.9元,除去社员消费口粮,产值人均42元,但用于买酒的钱就有20元。
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过程中,除了要观念的现代化外,还要应用现代化的手段,或者说通过现代化手段发展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如以现代化的手段发展少数民族的医药事业。新疆是全球四大长寿区之—,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维吾尔传统医药当然功不可没。新中国建立以后的五十年来,政府建立了维医院、药厂和专科学校,并挖掘了一些民间秘方和医药,使传统的维族医药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已获准在全国销售的传统维药共有11种,在治疗白癫风、皮肤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方面有突出的疗效。蒙药也经历了数百年的历史,但是由于制剂粗糙、手段原始,影响了其推广和应用,为了推进蒙医药的发展,政府不仅建立了相关的研究机构和学校,而且建立了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制剂中心,在保留原有丸、散剂型的基础上,增加了口服液、胶囊、注射液、膏剂、丹剂等八个剂型,三十多个品种;藏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已经形成一种符合现代“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的医药科学,在医药现代化的过程中,西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到90年代,西藏已经建成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质量符合GMP要求的现代化制药企业,拥有国内先进的口服液、颗粒剂、胶囊、片剂、丸剂、酊水剂等自动生产线,其生产的“七十味珍珠丸”、“常觉”、“二十五味松石丸”等对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胃病、肝病等有着奇特的疗效。
少数民族大多有着风格独特的文学艺术成就,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借助现代化手段促进其发展也是民族文化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中国五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传统得到了极好的发展。进入90年代以来,—些少数民族为了弘扬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自己建立了博物馆,如鄂伦春、赫哲、鄂温克、土家族等,这些博物馆收藏着这些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精品,真实地记录着这些民族的文化特点。更有一些民族不仅以民间文艺等形式参与到各种媒体中,将本民族独特风格的文艺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而且弘扬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如彝族、侗族将其传统的民间歌曲通过制作VCD等方式以及参与国际间的文化交流等,促进了其文化成果的推广和进步。
7、现代文化机构与设施的建立
为了促进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国家也积极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应有的文化设施,并经五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文化设施。
(1)图书与出版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水平,通过五十年的努力,少数民族的图书出版有了极大的发展。出版机构日益从综合走向专业化。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1953年在北京成立了民族出版社,其主要任务就是以蒙古、藏、维吾尔、朝鲜、哈萨克等5种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出版各类图书,以汉文出版有关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情况的读物,在北京还成立了中国藏学出版社、中国民族摄影艺术出版社等。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陆续建立了自己的图书出版机构。1951年成立新疆人民出版社,当年7月成立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52年,成立广西人民出版社,1959年成立宁夏人民出版社,1971年成立西藏人民出版社,由此5个自治区都有了自己的出版社。在此基础上,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出版社逐步向专业化发展,内蒙成立了教育、文化、科技、少儿等专业出版社,新疆成立了教育、科普、卫生、交通、青年等专业出版社,广西成立了科技、漓江、民族等出版社,西藏成立了古籍出版社。有的自治州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成立了出版机构,如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出版社、喀什地区维吾尔文出版社、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出版社、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一些多民族省也成立了民族出版社,如云南、四川、贵州、青海、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等。此外,民族地区的大专院校也成立了出版机构,如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各地出版机构出版图书的文种已经增加到二十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的范围也由翻译出版汉文的政治读物、毛泽东著作及转译为少数民族文字的马列著作,逐步增加到出版文学作品、社会科学著作、科普读物、连环画等图书的翻译出版。到1997年末,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出版图书8417种,45876万册,比1978年增长了6.3倍和3.21倍,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图书总计3429种,4999万册。
(2)报纸和杂志是传播文化和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重要工具,党和政府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报纸有着传播信息快、信息量大、有利于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等特点,因此,政府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发展。各民族自治地方纷纷展开工作,内蒙古早在1948年就出版了《内蒙古日报》,新疆、广西于1949年先后出版了《新疆日报》和《广西日报》,1956年《西藏日报》诞生,1958年创办了《宁夏日报》。除了《广西日报》和《宁夏日报》以汉文出版外,其他报纸都以当地主要少数民族文字和汉文同时出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对办好少数民族地区的报纸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到1988年除5个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机关报外,还有青海《藏文报》、广西《壮文报》等省一级的少数民族文字报纸;内蒙各盟、市,新疆各地、州、市,云南各自治州和延边、凉山、甘孜、临夏等自治州,以及察布查尔、丽江等自治县也都办了报纸。有的地区还办了法制、科技、石油、建筑等专业报纸,如《工人报》、《青年报》等。有的城市还出版了晚报,如《乌鲁木齐晚报》是少数民族文字报纸中第一种晚报。有关少数民族地区的杂志有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文学艺术类、生活类等,到1997年末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出版报纸322种,11620万张,分别比1978年增长了7.32倍和4.11倍,杂志559种,7.82份,比1978年分别增长了7.17倍和5.99倍;少数民族文化出版的杂志为184种,970万份,报纸88种,9596万张。
(3)广播与电视广播在少数民族地区传播信息和宣传党的政策方面曾建立过不寻常的功绩。1952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广播电台只有5座,到1996年,仅广西就有广播电台26座。目前,全国各民族自治地方基本上做到了县县都有广播站,有些乡镇也建立了自己的广播站。各民族地区的广播电台的数量不仅大大增加,广播质量也大为提高,广播设施的水平不断提高,广播发射功率、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节目内容和采编水平都不断提高,成为少数民族地区信息传播、国家政策宣传的重要渠道。少数民族语言的广播也日益发展起来,不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有多种民族语言的广播节目,民族自治地方和一些多民族省也进行了民族语言的广播,现在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的语言都有了自己的广播,而且广播内容和形式极具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电视是信息传播更快捷、更直观、覆盖面更广的传播媒介。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从80年代初少数民族地区电视事业得到很快发展,不仅各少数民族自治区建立起自己的电视台,大多数的自治州和部分自治县建立了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十分重视电视节目的译制工作,一些重要新闻报道、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片、系列片、科教片、电视剧等都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加以播放。而且,更加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经济、社会问题的报道,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得到展示,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科学技术得到宣传。到1997年末,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有广播电台202个,节目套数为310套,电视中心189个,节目套数428套,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6899个,卫星地面站48107座。而广西有广播电视台21座,广播电台26座,广播覆盖率达70%,电视覆盖率达79.8%。云南、青海、宁夏等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覆盖率都有所提高,多在70%以上。以地理特殊著称的西藏的广播电视覆盖率也不断提高,大大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信息。
(4)群众性的文化组织与场所群众性的文化活动设施,是促进社会文化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都是地方群众参加文化活动的中心,也是传播现代文化的重要场所。而文化表演团体则表现了极大的地区特点和民族文化特点,成为推进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到1997年末,民族自治地方艺术表演团体526个,剧场、影剧院188个,群众艺术馆80个,文化馆658个,文化站7129个,图书馆596个,此外,还有电影放映单位、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如到1997年吉林民族自治地方共有各类电影放映单位51个,艺术表演团体12个,公共图书馆12个,广播电台12座,电视台13座,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5.8%,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1.6%;广西全区1997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18个,文化馆96个,图书馆105个,博物馆35个,电影放映单位2427个。
(5)具有现代文化知识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队伍日益壮大,成为民族文化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五十年来,各级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队伍成长起来,这是一个有着现代文化知识的队伍。这个队伍中有世界闻名的大师级名人,也有不为世人所知,但在推动本民族文化现代化发展中默默奉献的普通文化工作者。有文化名人,如土家族的绘画大师黄永玉,舞蹈家有满族的白淑湘、傣族的刀美兰、白族的杨丽萍,乐坛著名指挥家李德伦(回族),作曲家金凤浩(朝鲜族)(主要作品有《延边人民热爱毛主席》、《美丽的心灵》、《金梭和银梭》),以一曲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影响海内外的作曲家陈刚、藏族歌唱家才旦卓玛、满族青年歌唱家卢伯楠,走红歌坛的蒙古族歌手德德玛、腾格尔、韩磊、藏族歌手央金拉姆、土家族歌手宋祖英等等,他们都是享誉国内外的少数民族的精英。同时,那些以自己的劳动做着贡献的普通工作者,据统计,到1997年,民族自治地方文化事业机构职工有六千一百余人,他们构成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基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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