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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院开展“三定”方案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更好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在搬迁工作全面结束后,从去年10月开始,江西省社院开展“三定”方案的落实工作。根据安排,我院“三定”方案落实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机构重新设置阶段。根据“三定”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院设置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科研处、总务处(基建处)四个行政处室和一个教学服务机构即综合教研室。第二阶段为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阶段。第一步是在“三定”方案规定职数范围内,根据需要增配处级干部。第二步是在部分中层干部中实施轮岗。第三阶段为处以下干部的定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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