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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

根据职责,中共中央统战部设以下机构:

  1、办公厅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2、政策理论研究室(内设中央统战部宣传办公室)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协调、组织统战部门的大型调研活动;主管部内刊物;收集处理统一战线的信息;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章的起草。   
宣传办公室负责统战部门的宣传工作,协调统战系统的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的统战宣传工作;了解全国统战报刊情况,进行宏观指导。
  
  3、一局(民主党派工作局)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有关坚持、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4、二局(民族、宗教工作局)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与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进行斗争,做国外藏胞的工作。  
 
  5、三局(港、澳、台、海外工作局)   
  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物,联系台湾各界人士;负责台胞定居工作和台胞台属落实政策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有关团体共同做好海外统战工作,负责中华海外联谊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四局(干部局)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选拔、培养、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负责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人事的管理。   

  7、五局(经济局)   
  负责联系全国工商联;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情况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对他们的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的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部内有关职能局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边扶贫工作。   

  8、六局(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局)   
  负责联系各界无党派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提出有关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教科文卫和国有大型企业中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  
 
  9、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会、青年团、妇联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统战部还设有一些事业单位,如干部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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